证道歌其二三五

宋 ·宋诗

勇yǒng施shī犯fàn重zhòng悟wù无wú生shēng,挑tiāo起qǐ三sān衣yī即jí便biàn行xíng。
逢féng人rén指zhǐ出chū无wú心xīn物wù,当dāng下xià回huí光guāng似shì不bù曾céng。

全文共 33 字 · 2 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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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勇施:唐代禅师,曾犯重罪后悟道。

犯重:犯了严重的戒律或罪行。

无生:不生不灭的真理。

三衣:僧人的三种衣服。

无心物:没有执着心的事物。

回光:反观内照。

译文

勇施禅师虽然犯了重罪,却因此悟得了无生法忍。他挑起袈裟便即刻上路行走。遇到有人问起,他便指出那是无心之物,当下反观内心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
赏析

彰显顿悟力量。通过勇施禅师“犯重悟道”的故事,说明罪性本空,关键在于能否当下回头、无心应物,体现了禅宗不拘小节、直指人心的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