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日城中歌酒昏,今朝匹马向烟村。
迎人况有南山色,胜处何妨倒一尊。
全文共 33 字 · 2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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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占:随口吟诵而成。
次韵:依照原诗韵脚和次序作诗。
胜处:风景优美的地方。
尊:酒杯。
这几天在城里被歌酒弄得昏昏沉沉,今天早晨我骑着马走向烟雾笼罩的村庄。何况还有南山迎人的景色,到了风景优美的地方,何妨倒上一杯酒呢。
诗写摆脱城中歌酒之昏、匹马走向烟村的轻松心境。前两句以对比手法写出城中与郊外的不同感受,后两句以南山迎人、胜处倒尊表达对自然美景的喜爱与洒脱情怀。语言明快,意境清新,富有生活气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