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李斯传

宋 ·宋诗

上shàng蔡cài游yóu公gōng子zi,真zhēn情qíng本běn自zì愚yú。
五wǔ刑xíng身shēn具jù论lùn,七qī罪zuì法fǎ当dāng诛zhū。
逐zhú兔tù踪zōng牵qiān狗gǒu,亡wáng秦qín效xiào击jī胡hú。
明míng功gōng与yǔ周zhōu召zhào,为wèi问wèn骊lí山shān徒tú。

全文共 51 字 · 4 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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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李斯:秦朝丞相,协助秦始皇统一六国,后被赵高陷害腰斩。

上蔡:李斯的故乡。

五刑身具论:李斯受尽五种刑罚(黥、劓、斩左右趾、笞杀、枭首)。

七罪法当诛:李斯被定下七大罪名,依法应当族诛。

逐兔踪牵狗:李斯临刑前对儿子说,想再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去追逐野兔,已不可得。

亡秦效击胡:讽刺李斯助秦灭亡,还不如当初建议蒙恬北击匈奴来得实在。

周召:周公旦和召公奭,西周初年的贤相,辅佐成王,留下美名。

骊山徒:修筑秦始皇陵的劳工,暗指秦朝的暴政和李斯的参与。

译文

那个在上蔡游玩过的公子李斯,他的真情本性原本就是愚昧的。最终身受五种酷刑而被定罪,犯了七大罪状依法应当被诛杀。他想再次牵着狗去追逐兔子,却再也无法实现;他帮助秦国灭亡,还不如当初致力于抵御胡人。他的功绩哪里比得上周公和召公那样的贤相?试问那些在骊山下修墓的苦役们,谁才是真正造福百姓的人?

赏析

诗人通过对李斯悲剧命运的评述,批判了其贪恋权位、助纣为虐的行为。将李斯与周公、召公对比,突出了忠奸之别。诗中蕴含深刻的历史教训,警示后人勿因私利而误国害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