挽吴九伯丰县丞诗其一
往者灵溪路,君尝过我廬。
相期千载事,竟欠一行书。
论定终何有,生平合自如。
九原不可作,宰木夜台虚。
全文共 51 字 · 4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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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溪路:通往灵溪的道路
廬:房屋
相期:互相约定
千载事:流传千古的大事或情谊
一行书:一封书信
论定:盖棺定论
合自如:本应顺其自然
九原:地下,指墓地
宰木:墓地旁的树木
夜台:坟墓
回想过去,在那条通往灵溪的路上,你曾经来到我的住所拜访。我们彼此约定要共同成就一番流传千古的事业,可没想到现在竟然连一封普通的书信都没来得及写完。关于人生的最终定论还有什么意义呢?我想你这一生本来就是顺应自然、洒脱自如的。可惜九泉之下的人无法再复活,看着墓地旁生长的树木和空旷的坟墓,只觉得一片虚无。
诗歌以日常交往切入,“竟欠一行书”的细节极具生活气息,增强了真实感和遗憾之情。随后转入对生死的哲理思考,“论定终何有”表现出一种超脱的态度,但结尾的“虚”字又泄露了内心的空虚与悲痛,含蓄蕴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