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季皋司理故人也作诗见相勉意二首其一
梅花庾岭外,别是一山川。
那使民无讼,须知狱有冤。
心常存正直,法不尚平反。
于氏缘何事,阴功到子孙。
全文共 51 字 · 4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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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理:宋代官职名,主管狱讼刑律。
庾岭:即大庾岭,位于江西与广东交界处,梅花著名。
民无讼:百姓没有诉讼案件,形容治理有方。
平反:纠正冤假错案。
于氏:指西汉循吏于定国,其父于公断狱公平,积阴德而子孙显贵。
阴功:暗中积累的功德。
在大庾岭的梅花之外,这里有着另一番独特的山川景象。你希望百姓之间没有诉讼纠纷,但必须深知监狱中可能存在冤屈。心中要常存正直之气,执法时不应仅仅追求平反昭雪的表面功夫。回想当年于定国的父亲因断案公正积下阴德,最终福泽延及子孙后代,你也应以此为勉。
此诗借勉励友人何季皋任司理一职之机,阐述了司法官员应有的操守。诗人指出“民无讼”虽好,但更需警惕“狱有冤”,强调内心正直重于形式上的平反。引用于氏典故,劝诫友人积善行德,体现了儒家仁政思想与对友人的深切关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