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前歙黟楚□□五首其四
天王理万国,势必委诸吏。
制字从一史,执法不可二。
奈何雍也面,胸臆伏私意。
两讼一求捷,两役一求避。
含糊卒未决,徐徐较餽遗。
酒果若羔雁,书畫及弊器。
到官一物无,去官百需备。
此县与彼县,大率不相异。
独有楚县尹,不肯作此事。
无钱買归舟,仆马亦顦顇。
全文共 129 字 · 10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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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王:指天子。
制字从一史:谓“吏”字从“一”从“史”,取执法专一之意。
雍也:孔子弟子冉雍,字仲弓,此处借指表面宽和而内怀私意之人。
餽遗:馈赠,此指贿赂。
羔雁:小羊与雁,古代用作聘问馈赠的礼物。
顦顇:同“憔悴”,困顿萎靡的样子。
天子要治理天下万国,势必要把政事委托给各级官吏。造字的时候“吏”字从“一”从“史”,就是取执法应当专一、不可三心二意的意思。无奈有些人像冉雍那样表面宽和,肚子里却藏着私心。两边打官司,他只想图个快捷了结;两处差役,他只想避开苦差。事情含含糊糊拖着不判,慢慢地比较谁送来的贿赂多。酒果像羔雁一样送来,书画连同破旧器物都收下。刚上任时一无所有,离任时各种需求都备齐了。这个县和那个县,大体上没有什么不同。唯独楚县尹不肯做这种事。结果他连买船回家的钱都没有,仆人和马也都困顿不堪。
此诗直斥官场贪腐,以“吏”字从一从史起笔,揭出执法当专一之理,再以“雍也面”讽刺面善心私之徒。中间铺写拖延讼事、比较馈遗、到官无物去官百需的丑态,笔锋犀利。末以楚县尹不肯同流、无钱买舟作结,廉贪对照鲜明,爱憎分明,体现了诗人对吏治腐败的深切愤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