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意十四首其一○

宋 ·宋诗

吉jí凶xiōng本běn由yóu人rén,往wǎng事shì皆jiē可kě覆fù。
祸huò人rén还hái自zì祸huò,福fú人rén还hái自zì福fú。
于yú公gōng果guǒ传chuán世shì,李lǐ斯sī竟jìng夷yí族zú。
豺chái狼láng不bù知zhī寤wù,纷fēn纷fēn方fāng择zé肉ròu。
达dá者zhě识shí几jī微wēi,为wèi之zhī先xiān痛tòng哭kū。

全文共 64 字 · 5 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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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覆:翻覆,这里指验证、应验。

于公:指西汉于定国之父于公,治狱公平,子孙显贵。

李斯:秦朝丞相,后为赵高所害,夷灭三族。

寤:醒悟。

几微:细微的征兆。

译文

吉和凶本来都是由人自己招来的,过去的事情都可以拿来验证。祸害别人的人到头来也祸害了自己,造福别人的人到头来也造福了自己。于公果然因为积德而子孙传世显贵,李斯却最终被夷灭三族。那些豺狼一样的人不知道醒悟,纷纷还在挑选着要吃谁。通达事理的人能看出细微的征兆,因此事先就为他们痛哭。

赏析

此诗以因果报应立论,列举于公、李斯正反事例,说明祸福自招之理。前四句直陈主旨,中二句以史实证之,后四句以“豺狼”喻贪残之徒,以“达者”痛哭作结,爱憎分明。语言劲直,说理透彻,有警世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