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雅十首其八

宋 ·宋诗

帝dì曰yuē将jiāng臣chén,予yǔ嘉jiā乃nǎi庸yōng。
废fèi命mìng毒dú民mín,尔ěr弗fú有yǒu终zhōng。
邦bāng典diǎn用yòng疑yí,惟wéi罪zuì惟wéi功gōng。
靡mí殛jí而ér削xuē,协xié于yú厥jué中zhōng。

全文共 43 字 · 4 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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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予嘉乃庸:我赞许你们的功劳。

废命毒民:违背命令,残害百姓。

尔弗有终:你们没有好的结局(指未能善始善终)。

邦典:国家的法典。

靡殛而削:不处死而是削职或减刑。

协于厥中:符合中正之道,即量刑得当。

译文

皇帝对将领们说:“我原本很赞赏你们的功绩,但是你们后来却违背了命令,甚至残害百姓,这说明你们并没有能够保持始终如一的忠诚和纪律。”因此,国家必须依据法典来重新审视你们的行为,既要看到你们的罪过,也要考虑到之前的功劳。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不判处死刑,而是给予削职或相应的惩罚,这样的裁决既公正又符合中庸之道,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与宽仁并存。

赏析

本首着重表现宋太祖处理功臣违法问题的智慧。通过“惟罪惟功”的辩证分析,展示了帝王在维护法律尊严与照顾功臣面子之间的平衡艺术,反映了宋代初期加强中央集权、整顿吏治的政治导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