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吉老学士两浙提刑

宋 ·宋诗

重zhòng本běn恤xù刑xíng天tiān子zi圣shèng,舟zhōu车chē持chí诏zhào使shǐ臣chén贤xián。
部bù中zhōng汉hàn吏lì无wú冤yuān狱yù,葑fēng上shàng吴wú人rén益yì美měi田tián。
重zhòng过guò故gù乡xiāng逢féng故gù老lǎo,一yī闻wén鸣míng鹤hè访fǎng山shān川chuān。
不bù须xū歌gē管guǎn唯wéi诗shī酒jiǔ,况kuàng有yǒu餘yú杭háng白bái乐lè天tiān。

全文共 67 字 · 4 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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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重本:重视农业。

恤刑:慎用刑罚。

葑上:葑田,水面上浮筏种植的田。

鸣鹤:指鹤鸣,喻贤者。

白乐天:白居易,曾任杭州刺史,此指余杭。

译文

重视农业、慎用刑罚,是天子圣明;乘舟车持诏书前往,是使臣贤能。部中的汉吏没有冤狱,葑上的吴人更添了美田。你重过故乡遇见故老,一听到鹤鸣就去访山川。不需要歌管,只要有诗酒,何况还有余杭的白乐天呢。

赏析

此诗为送吉老学士赴两浙提刑而作。前四句赞天子圣明、使臣贤能,期望其恤刑劝农。后四句写其过故乡、访山川,以诗酒自娱,并以白居易相期。全诗语言平易,对仗工整,于送别中寄寓勉励与期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