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周寺丞

宋 ·宋诗

我wǒ爱ài南nán丰fēng宰zǎi,天tiān资zī举jǔ措cuò奇qí。
上shàng官guān如rú不bù怒nù,善shàn政zhèng有yǒu谁shuí知zhī。
赋fù役yì贫pín中zhōng减jiǎn,鞭biān笞chī恶è处chù施shī。
邑yì人rén多duō未wèi悟wù,去qù后hòu始shǐ应yīng思sī。

全文共 51 字 · 4 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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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周寺丞:姓周的官员,寺丞为官职名,曾任南丰县令。

天资举措奇:天生资质独特,行事出人意料。

上官如不怒:上级官员如果不发怒(指不因特立独行而被责罚)。

赋役贫中减:在贫困户中减免赋税徭役。

鞭笞恶处施:对恶劣行为施加惩罚。

邑人:县城里的百姓。

译文

我喜爱南丰县的县令,他天资奇特,行事与众不同。如果上级官员不因此发怒,他的善政又有谁会知道呢?他在贫困百姓中减免赋役,对恶劣行为则施以鞭打惩罚。县城里的百姓大多还未醒悟,等到他离任之后,才会开始思念他。

赏析

诗人通过描写周寺丞独特的施政方式,揭示了好官往往不被当时理解的现象。对比“贫中减”与“恶处施”,展现其爱憎分明。预言百姓“去后始应思”,深化了对官僚体制僵化和民众愚昧的批判,寓意深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