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张益宣州法曹
掾曹仁恕用,郎选孝廉为。
之子文无害,居廷敢决疑。
一王除制作,三尺著毫厘。
过眼皆成诵,雠书自所宜。
察廉时尔贵,治道吏为师。
去去弦歌化,当如别后思。
全文共 77 字 · 6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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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益:人名,事迹不详。
宣州:今安徽宣城。
法曹:掌管刑狱法律的官吏。
掾曹:属官。
仁恕:仁慈宽厚。
郎选孝廉:汉代选拔官员的制度,此处借指张益出身清白或品德高尚。
文无害:汉代官吏考核用语,指文笔流畅且无苛细害人之弊。
一王除制作:指制定法律或规章。
三尺:指法律,因为古代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。
雠书:校对书籍。
察廉:考察廉洁。
治道吏为师:治理国家之道,以官吏为师表。
弦歌化:用礼乐教化百姓。
属官任用讲究仁慈宽厚,郎官选拔看重孝廉品行。这位先生文章写得通顺无害,在朝廷敢于决断疑难案件。他为一位王爷制定法规,法律条文精确到毫厘之间。看过的东西都能背诵下来,校对书籍正是他的专长。考察廉洁之时你显得尊贵,治理之道以官吏作为老师。去吧去吧,用礼乐去教化百姓,应当像我别后思念你那样深切。
此诗送张益赴宣州任法曹参军。诗人首先肯定其仁恕的品格和文才,接着称赞其在法律制定和执行上的严谨与能力,特别是“三尺著毫厘”突出了其执法公正细致。后半部分鼓励他以礼乐教化民众,并表达了自己的惜别之情。全诗紧扣职务特点,赞誉得体,劝勉有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