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

李定

lǐ dìng

宋代 诗人 · 存诗 4 首

李定(一○二八~一○八七),字资深,扬州(今属江苏)人。第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(一○七○)为太子中允、监察御史里行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一一)。坐庶母死匿不为服,改崇政殿说书。寻直舍人院、同判太常寺。八年,知明州。元丰初,同知諫院,进知制诰,为御史中丞,自鞫苏轼“乌台诗案”狱。迁翰林学士,以事罢知河阳,留守南京。哲宗立,知青州,移江宁府,又以前罪谪居滁州。元祐二年卒,年六十。《东都事略》卷九八、《宋史》卷三二九有传。今录诗四首。
作品 按收录顺序 共 4 首 · 第 1/1 页
  • 01

    海棠

    宋诗

    青帝行春信自专,精心知向海棠偏。

    不沾工部风骚力,犹占句芒造化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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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02

    和石扬休海棠

    宋诗

    轻红如杏素遮梨,直似佳人照碧池。

    已是化工教艳绝,莫嫌青帝与開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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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03

    垂虹亭

    宋诗

    一梦江湖三十年,青山隠隠水漫漫。

    当时把酒谁人在,回首重来独倚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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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04

    琴溪

    宋诗

    芳草茸茸衬马蹄,两陪宪节过琴溪。

    东风又属梨花月,膏雨新调燕子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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