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母适异国,先归汝忍能。
致人不正视,应是得人憎。
全文共 25 字 · 2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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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公诸梁:春秋时期楚国贵族沈诸梁,封于叶地,称叶公。
随母适异国:跟随母亲嫁到别的国家。
先归汝忍能:你先回去,你怎么忍心这样做?(指不顾母亲独自离开)。
致人不正视:导致别人不敢正眼看他,或指其行为令人侧目。
得人憎:被人厌恶。
如果一个人跟随母亲改嫁到了外国,却先行返回故土,这种行为显然是无法忍受的。这样的举动会让旁人对他投去异样的目光,甚至引起人们的厌恶,因为它违背了为人子女应尽的基本孝道和情感纽带。
诗人批评叶公诸梁(或其相关事迹中)可能存在的背离母亲的行为,强调无论身处何地,子女都不应轻易抛弃对母亲的陪伴和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