臧僖伯諫观鱼
全文共 278 字 · 3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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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棠:鲁国边地。
2. 轨物:法度。轨谓法度,物谓物色。
3. 春搜、夏苗、秋狝(xiǎn)、冬狩:四时田猎之名。
4. 振旅:整顿军旅。
5. 饮至:归来饮酒告祭宗庙。
6. 俎(zǔ):祭祀盛肉的礼器。
7. 皂隶:贱役。
8. 略地:巡视边地。
9. 矢鱼:陈设渔具观鱼。矢,陈列。
春天,鲁隐公要到棠地观看捕鱼。臧僖伯劝谏说:“凡是物品不足以讲习大事,材料不足以备办器用的,国君就不去动它。国君是要把百姓纳入法度的人。所以讲习大事来衡量法度叫‘轨’,选取材料来彰明物色叫‘物’。不合法度、不合物色,叫乱政。乱政屡行,国家就因此败亡。所以春搜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都在农闲时讲习大事。三年整治军队,入城整顿军旅,回来饮酒告庙,清点军实。昭明服饰文采,分明贵贱,辨别等级,理顺少长,演习威仪。鸟兽的肉不登祭器,皮革、齿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用于器物,国君就不射,这是古制。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,器用的材料,是贱役的事,官吏的职守,不是国君所该管的。”隐公说:“我要巡视边地。”就去了,陈设渔具观看捕鱼。僖伯称病不去。《春秋》写道:“公矢鱼于棠。”不合礼,而且说地方远。
谏观鱼而讲“轨物”,是把国君的一举一动都纳入法度:非关讲事、非备器用,则君不举。前半立论,后半以四时田猎、治兵振旅作证,把“礼”说成一套可操作的制度,而非空言。隐公以“略地”为辞,是明知其非而曲为之说,故《春秋》特书“矢鱼于棠”,一“矢”字便见讥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