哭清远权宰楼海司法二首其一
谕贼散私财,冥顽不可囘。
愤然瞋目骂,吾已戴头来。
一死当凶刃,千家免劫灰。
遗孤元未有,行路为悲哀。
全文共 51 字 · 4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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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宰:代理县令。
司法:官职名,掌管刑狱。
冥顽:愚昧顽固,指贼寇。
囘:同“回”,改变主意。
戴头来:意为提着脑袋来赴死,表示决绝。
劫灰:战乱后的灰烬。
遗孤:留下的孤儿。
这位代理县令试图劝说盗贼散去,甚至拿出自己的私人财产作为诱饵,但那些贼寇愚昧顽固,根本不肯回头改过。他愤怒地瞪大眼睛痛骂敌人,表明自己早已抱着必死的决心来到这里。最终他被凶狠的刀刃杀害,但他的牺牲使得全县千家百姓免于遭受战火的洗劫。可怜他死后留下了年幼的孤儿,凡是路过此地听闻此事的人,都为之感到深深的悲哀。
这是一首悼亡诗,歌颂了楼海司法在危难时刻舍生取义的高尚节操。诗中通过“散私财”、“瞋目骂”、“戴头来”等细节,刻画出一位刚烈忠勇的地方官吏形象。结尾提及孤儿与路人悲哀,强化了悲剧色彩,表达了对英雄早逝的痛惜和对平民受难的同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