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鸣相邀,聚场之苗。
我美嘉宾,令名孔昭。
我命旨酒,以歌以谣。
何以置之,大君之朝。
全文共 43 字 · 4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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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之苗:打谷场上的禾苗或杂草,指开阔之地。
令名:美好的名声。
孔昭:非常显著。
谣:歌谣。
置之:安置,引申为推荐或任用。
大君之朝:天子的朝廷。
鹿儿互相邀约,聚集在空旷的场地旁。我赞美这些嘉宾,他们的美名十分显著。我命令斟满美酒,大家一起歌唱谣曲。如何将他们的才华安置妥当呢?那就是将他们推荐给天子的朝廷,委以重任。
此首强调嘉宾的“令名”与才华,并通过歌舞表达喜悦。结尾直接指向“大君之朝”,明确了乡饮酒礼作为人才输送渠道的政治功能,格调高昂,充满进取精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