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句判官赴大理详断

宋 ·宋诗

廷tíng尉wèi咨zī贤xián佐zuǒ谳yàn刑xíng,辟bì书shū连lián上shàng得dé翘qiào英yīng。
时shí推tuī黄huáng霸bà持chí平píng久jiǔ,众zhòng伏fú儿ér宽kuān定dìng奏zòu成chéng。
尺chǐ竹zhú泛fàn疑yí资zī审shěn劾hé,惠huì文wén弹dàn治zhì要yào详xiáng精jīng。
从cóng来lái法fǎ吏lì多duō阴yīn德dé,勉miǎn务wù哀āi矜jīn助zhù圣shèng明míng。

全文共 67 字 · 4 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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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句判官:句姓判官。

大理详断:大理寺负责详细判决案件的官职。

廷尉:秦汉最高司法官,宋时对应大理寺卿。

谳(yàn)刑:审判定罪。

翘英:杰出的人才。

黄霸:西汉循吏,以宽和著称。

儿宽:西汉儒臣,精通法律。

尺竹:简牍,代指法律文书。

审劾:审查弹劾。

惠文:秦惠文王,或其法家代表,此处可能指执法严明。

阴德:暗中积累的功德。

哀矜:怜悯同情。

译文与赏析

这是一首送别兼勉励诗。诗人引用汉代循吏黄霸、儿宽的典故,期望句判官在大理寺任职时既能严格依法办事,又能心怀仁恕,积累阴德。体现了儒家“慎刑”、“仁政”的法律思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