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杀诗
我肉众生肉,名殊体不殊。
原同一种性,只是别形躯。
苦恼从他受,肥甘为我须。
莫教阎老断,自揣应何如。
全文共 51 字 · 4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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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生:佛教语,指一切有生命的存在。
名殊:名称不同。殊,不同。
体:本体,指生命本质。
形躯:形体躯壳。
肥甘:肥美甘甜的食物。
阎老:阎罗王,民间信仰中掌管生死的神。
断:判决,裁定。
自揣:自己揣度思量。
我的肉和众生的肉,虽然名称不一样,可它们的本质并没有什么不同。原本都是同一种生命本性,只不过暂时寄居在不同的形体躯壳里罢了。那些众生承受着被宰杀的痛苦,而我却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,把肥美甘甜的食物当作必需品。不要让阎罗王来给你判决,你自己先好好想一想,到时候应该怎么办。
本诗以佛教众生平等观为出发点,从“我肉众生肉”的同一性切入,揭示食肉杀生的残酷与不义。语言质朴直白,说理层层递进,由体性相同到苦乐相异,最后以阎罗审判作警醒,具有强烈的劝诫意味和悲悯情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