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明州茂上人

宋 ·宋诗

十shí五wǔ已yǐ前qián不bù得dé去qù,寒hán木mù一yī寻xún生shēng铁tiě铸zhù。
十shí五wǔ已yǐ后hòu不bù得dé住zhù,针zhēn筒tǒng鼻bí孔kǒng俱jù分fēn付fù。
正zhèng当dāng十shí五wǔ天tiān然rán别bié,谁shuí管guǎn春chūn寒hán与yǔ秋qiū热rè。
拈niān起qǐ笠lì子zi为wèi焰yàn光guāng,遍biàn在zài湖hú南nán幷bìng两liǎng浙zhè。

全文共 67 字 · 4 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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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十五:指农历每月十五日,象征圆满或特定时间节点。

寒木一寻生铁铸:比喻根基坚固,不可动摇。

针筒鼻孔俱分付:禅宗公案用语,意指将细微之处也完全交付或参透。

笠子:斗笠,僧人云游用具。

湖南幷两浙:泛指江南广大地区。

译文

在十五日之前不能离去,因为根基像寒木一样被生铁铸就般稳固;而在十五日之后也不能停留,要将针尖麦芒般的细节全部交付参悟。正当十五这一天有着天然的独特性,哪里还管得住春天的寒冷与秋天的炎热呢?只要拿起斗笠化作火焰光芒,便能遍布湖南以及两浙之地。

赏析

诗中运用强烈的对比和夸张手法,表达了禅者超越时间束缚、打破常规认知的自由境界。从“不得去”到“不得住”,再到“天然别”,层层递进,最后以“遍在湖南并两浙”展现其精神的广阔无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