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为刺史二首一

唐 ·唐诗

三sān年nián为wèi刺cì史shǐ,无wú政zhèng在zài人rén口kǒu。
唯wéi向xiàng城chéng郡jùn中zhōng,题tí诗shī十shí餘yú首shǒu。
慙cán非fēi甘gān棠táng咏yǒng,岂qǐ有yǒu思sī人rén不bù。

全文共 38 字 · 3 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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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刺史:州郡长官。

无政在人口:没有政绩被百姓称道。

慙:同“惭”,惭愧。

甘棠咏:用《诗经·召南·甘棠》典故,召公巡行听讼于甘棠树下,后人思其德而作诗,喻惠政遗爱。

思人:思念其人。

译文

我做了三年刺史,却没有值得百姓称道的政绩。只是在城郡之中,题写了十几首诗罢了。我惭愧自己写不出像《甘棠》那样歌颂惠政的诗篇,又怎么会有让人思念的德政呢?

赏析

诗人以自谦之笔回顾三年刺史生涯,坦言无政绩可称,唯留诗十余首。借《甘棠》典故反衬自身,表达惭愧与自省。语言质朴,情感真挚,体现白居易一贯的平易风格与为官自省的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