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梦影·第129则
不得已而谀之者,宁以口,毋以笔;不可耐而骂之者,亦宁以口,毋以笔。
全文共 33 字 · 1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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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豹人曰:但恐未必能自主耳!
张竹坡曰:上句立品,下句立德。
张迂庵曰:匪惟立德,亦以免祸。
顾天石曰:今人笔不谀人,更无用笔之处矣。心斋不知此苦,还是唐、宋以上人耳!
陆云士曰:古《笔铭》曰:“毫毛茂茂,陷水可脱,陷文不活。”正此谓也。亦有谀以笔而实讥之者,亦有骂以笔而若誉之者。总以不笔为高。
若是不得已要去奉承别人,宁可只在嘴上说说,不要把那话落到纸上;若是忍不住要骂人,也宁可骂过就算了,不要把话写成文章传出去。文章是要留给后人看的,一旦写上了纸,那恼人便恼了许多年呢。
两“宁以口,毋以笔”,是深于世故之言。口说无凭,笔迹难灭;一时之谀与一时之怒,落纸便成把柄。张潮不说不可谀、不可骂,只说不可用笔,分寸极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