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于耳,复宜于目者,弹琴也,吹箫也;宜于耳,不宜于目者,吹笙也,擪(ye)管也。
幽梦影·第106则
全文共 40 字 · 1 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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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圣许曰:宜于目不宜于耳者,狮子吼之美妇人也;不宜于目并不宜于耳者,面目可憎、语言无味之纨袴子也。
庞天池曰:宜于耳复宜于目者,巧言令色也。
既宜于耳又宜于目的,是弹琴和吹箫;宜于耳而不宜于目的,是吹笙和按管。
以“目”参预听乐,是张潮特有的敏感。琴箫之形与手势皆可观,笙管则鼓腮按指,姿貌不雅。听乐而兼赏其容,本是文人雅事,此则说得直白有趣。